一、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经国内三级医院、县级以上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或残疾评定专家组诊断评估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8周岁(不含18周岁)残疾儿童。
二、申请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户口簿);
2.诊断证明及相关病例(由国内三级医院相应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诊断,医学诊断证明须注明需要康复的类别,加盖医院诊断专用章。视力障碍医学诊断证明书自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听力、智力、肢体功能障碍和孤独症医学诊断证明书自开具之日起3年内有效);
3.康复意向书(定点康复机构出具);
4.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如申请人前往异地进行康复训练,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5.异地康复申请书(提供异地康复必要佐证材料);
6.转介康复机构为当地定点机构的证明材料(当地残联公布文件,须明确机构的服务类别和服务期限);
7.转介地救助标准文件(以当地残联发布的文件为准)。
三、申请流程
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遵循自愿申请、审核同意后接受康复救助的原则。
1.选择机构。残疾儿童家长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确定康复事宜,并签订康复意向书。
2.申请。残疾儿童家长携带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镇(街道)残联或通过张家港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模块)提出儿童康复服务申请。
3.评估。残疾儿童家长预约前往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评估,明确康复类型。
4.审核。市残联对申请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服务信息转介至意向康复机构。
5.服务。残疾儿童前往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训练。
四、救助标准
(一)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1.全日制康复的残疾儿童
①听力康复训练:2400元/月/人;
②言语康复训练:2400元/月/人;
③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200元/月/人;
④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400元/月/人;
⑤肢体残疾儿童康复:4100元/月/人;
⑥视力残疾儿童:19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非全日制(非医疗机构的门诊预约)康复的残疾儿童
①听力康复训练:2200元/月/人;
②言语康复训练:2200元/月/人;
③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2900元/月/人;
④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100元/月/人;
⑤肢体残疾儿童康复:3700元/月/人;
⑥视力残疾儿童:1700元/月/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7-14(含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