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市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面:/zjgszwz/rlzyhshbzjt/xxgkml.shtml;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澳门太阳城赌城-【官网娱乐网站】:;
3.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电话:0512-55390637)获取相关信息;
4.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微信公众号(名称:张家港人社)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提交地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2-55390637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如需采用传真方式,请先电话联系0512-58684111)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寄地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618)
传真号码:0512-58684111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栏“依申请公开”页面下的“市级机关”目录中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